1.1.1. 年度目標管理
(1)指標庫管理。可根據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需要自定義績效指標庫,與并單位績效指標庫共享。
(2)共性目標制定。可針對下屬單位、部門類型,分別定義年度、月度績效指標體系,包括績效指標、指標權重、考核方式、計分方法、考核標準、考核主體/數據來源等內容。支持指標體系的任意分級,可設置定量、定性、自動考核、計劃考核、目標考核等多種考核方式。特別適用于對縣市區(qū)的目標考核。
(3)個性目標制定???/span>在發(fā)布共性績效模型的基礎上,針對各下屬單位和部門設定部門績效指標、定量考核標準、定性評分細則、考核方式及計分方法,滿足對各單位、部門進行個性化考核的需要。特別適用于對市局內設機構的年度目標制定與考核。
(4)平時抽查考核。主要適用于定性目標的考核。各考核主管部門、目標主管部門可根據日常工作及檢查情況,依據年度目標考核標準,登記考核臺帳,記錄事實和理由,系統(tǒng)自動按年、月累計各責任部門的考核得分。
(5)定量目標考核。市局主管部門或責任部門可按權限,按月或隨時報告定量指標完成情況,系統(tǒng)自動按年、月匯總該指標的累計值,并根據年度目標值及實際值。
(6)動態(tài)考核排名。無論是定性目標、還是定量目標,系統(tǒng)自動根據年度目標的計分方法,每天自動計算年度目標的考核得分,并自動排名。進而實現將年底集中考核經常化、自動化。
(7)自動預警提醒。系統(tǒng)自動在主界面顯示最新的考核記錄,包括責任部門、考核指標、考核結論等,供相關領導、部門及責任人查詢。系統(tǒng)自動根據平時抽查考核、定量指標考核的數據,對各部門的年度目標執(zhí)行情況進行適時預警。
1.1.2. 重點項目管理
重點項目管理適用于重大建設項目、重大招商項目、重點創(chuàng)新項目的申報、立項、驗收以及相關計劃、進度管理。
(1)項目立項管理。支持項目申報、立項審核、分類等過程。可為每個項目指定考核部門、分管領導、承辦部門及聯(lián)系人。
(2)項目計劃管理。項目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制定項目實施計劃,并將相關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明確完成時限和完成標準,并依據考核標準進行考核監(jiān)督。系統(tǒng)自動匯總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平時考核得分。
(3)項目進度管理。項目主管部門可按要求,報告工作進展。系統(tǒng)自動按照時間過關、任務過半的原則,進行預警和提醒。
(4)項目驗收考核??己酥鞴懿块T可及時查看項目驗收申請,與該項目相關的工作進度報告及平時督查記錄,對項目進行驗收登記。
(5)部門績效分析。系統(tǒng)自動按承辦單位、承辦部門統(tǒng)計承擔的項目數量、考核得分,并計入部門實績檔案。
(6)個人績效分析。系統(tǒng)自動統(tǒng)計分管領導、承辦人承擔項目的數量、考核得分,并計入個人業(yè)績檔案。
1.1.3. 工作任務管理
工作任務是指臨時性、突發(fā)性工作任務和階段性重點工作,是年度目標/預算管理的重要補充。主要功能包括:
(1)動態(tài)任務分解。績效管理部門可將上級交辦、單位領導明確的動態(tài)工作任務錄入信息系統(tǒng),并分解到相關部門(可將同一項工作任務分解到多個部門),并明確完成標準、完成節(jié)點、報告周期等內容;
(2)執(zhí)行情況報告。各部門可在查看承辦動態(tài)任務的基礎上,對完成情況進行及時報告(可多次報告);
(3)執(zhí)行進度預警。系統(tǒng)自動根據當前日期和要求的完成日期進行提醒和預警。供單位領導、責任部門和考核部門查詢。
(4)動態(tài)任務考核。單位領導、考核主管部門可在查看各部門承辦任務完成情況、自評情況的基礎上進行點評和考核,系統(tǒng)自動根據點評、考核評價等次統(tǒng)計得分。
(5)動態(tài)任務分析。系統(tǒng)自動按單位、承辦部門統(tǒng)計任務分解數、執(zhí)行報告數、自評得分、點評得分、考核得分,供單位領導、考核主管部門分析;并可計入各部門的績效考核分數。相關人員在查看統(tǒng)計報表時,可反查相關任務的分解情況和考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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