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活動的實施意見
提供者:配置組
發(fā)布時間:2011/02/10 12:00

各科、室、處、所:
    根據(jù)省、市、縣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關于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活動的安排部署,根據(jù)我局實際,現(xiàn)就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
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緊緊圍繞“三項重點工作”,充分發(fā)揮司法行政職能優(yōu)勢,全力化解司法行政系統(tǒng)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努力營造涉法涉訴信訪工作良好態(tài)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二、清理范圍
    司法行政系統(tǒng)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是指信訪人對司法行政機關的生效裁決或信訪辦理結論不服,采取來信來訪形式上訪,至今尚未息訴息訪的信訪案件。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紀委、政法委和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受理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全部納入排查清理范圍。此次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為截止日期。
    三、工作目標
    一是摸清底數(shù),落實責任。對屬于清理范圍的來信來訪案件逐一梳理排查、登記匯總,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做到底數(shù)清、原因清、癥結清,責任清。
    二是化解積案,減少存量。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化解。力爭到 2010 年底前全部化解。
    三是健全機制,預防增量。加強源頭治理,進一步建立健全預防化解司法行政系統(tǒng)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逐步形成運轉高效、銜接順暢、規(guī)范有序的信訪工作長效機制。
    四、工作步驟
    全縣司法行政系統(tǒng)集中清理信訪積案活動分為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集中化解、總結驗收四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0 年 5 月30日前)??h局于 2010年 5 月中旬成立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制定下發(fā)工作方案,召開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專項活動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排查摸底(2010 年 6 月 25 日前)。司法局按照縣委政法委部署進行排查摸底,并將相關數(shù)據(jù)報送縣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
    第三階段:集中化解(2010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
    對排查出的案件,要做到“一個案件、一名領導、一班人馬、一套方案、一包到底”和“定人員、定方案、定時限、定要求、定效果”,堅持依法按政策、按程序解決問題,法理情并重,綜合施策、因案施策,確保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1、找準癥結,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對涉法涉訴信訪積案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準癥結,提出解決方案;要逐案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逐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確辦理時限。
    2、因案施策,多措并舉息訴罷訪。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在化解信訪積案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利用“大調解”機制,引導信訪人就近就地反映訴求,綜合采取公開聽證、律師參與、專家會診、幫扶救助、疏導教育等多種手段,采取切實可行的調
解策略和工作方法逐案化解,努力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要求過高的思想教育到位,存在過錯瑕疵的糾正彌補到位,有實際困難的救濟幫扶到位,違法纏訪的依法處理到位。
    3、疏通出口,實行案件終結退出。對因涉法涉訴信訪問題造成特殊困難的,根據(jù)省委政法委《四川省省級司法救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精神,積極協(xié)調,申請辦理司法救助,同時,協(xié)同地方黨委政府,采取多種辦法進行救助,妥善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問題。
    4、依法處理,維護良性信訪秩序。對于違法上訪人員,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理性、有序表達訴求;對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妨礙公共安全的,交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對非法代理上訪牟利的,組織、策劃、煽動聚集上訪的,要及時協(xié)調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2011 年 9 月至年底)
    1、檢查驗收。2011 年 10 月 1 日前,司法局要對集中清理信訪積案進行自查,自查總結報縣委政法委和市局專項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做好準備接受上級的檢查驗收。
    2、健全機制。通過開展集中清理信訪積案活動,認真總結處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工作經驗,認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探索信訪工作規(guī)律,健全和完善預防、化解信訪
問題的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h司法局成立“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活動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其余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袁安倫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運江同志任副主任負責具體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開展。
    2、分解落實責任。堅持領導包案,單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員要親自包案化解、親自接訪回訪、親自協(xié)調解決問題。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親自抓,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負責具體抓,辦理干部是直接責任人,負責案件辦理的全過程。
    3、加強協(xié)調配合。專項活動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充分利用“大調解”機制,促進信訪案件案結事了。對“三跨三分離”信訪案件,各單位要主動加強與當?shù)攸h委政府的聯(lián)系協(xié)調,落實教育疏導和敏感時期的穩(wěn)控。
    4、落實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做細做實做好各項工作,對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到位、處置不到位而造成嚴重影響的,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相關規(guī)
定嚴肅追究責任。
    5、加強督查督辦。加強對集中清理信訪積案的督查督辦,限時辦結,力爭一次性化解。對專項活動的開展情況及有關信息要及時報送縣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